
隨著穩定幣逐漸成為美元支付與清算的重要工具,美國國會近日提出《GENIUS Act》(Guiding and Establishing National Innovation for U.S. Stablecoins Act),旨在透過明確規範「支付穩定幣」(Payment Stablecoins)的發行條件、儲備要求與監理機制,建立聯邦與州政府協同的合規架構。
《GENIUS Act》核心概念:限定「Payment Stablecoin」納入監管
美國終於要有穩定幣法案,對於各種不同形式的穩定幣來說,大家既期待又怕受傷害。首先要了解的是《GENIUS Act》只針對「支付穩定幣」 做監管。
法案明確定義「支付穩定幣」為:
一種數位資產,由發行人保證以固定金額法定貨幣贖回,並承諾維持穩定匯率。
並排除以下類型的資產:
- 法定貨幣本身(如美元)
- 銀行存款(即使記錄在區塊鏈上)
- 傳統金融中的證券資產
- 去中心化穩定幣與演算法穩定幣(如 DAI、FRAX)
因此可以知道,存款代幣、RWA、去中心化穩定幣與演算法穩定幣都不在受此法案監管的範圍。
《GENIUS Act》誰可以發行支付型穩定幣?
法案規定,只有以下三類「Permitted Payment Stablecoin Issuers」 可以發行受規範的穩定幣:
- 銀行或其子公司(受聯邦銀行法監管)
- 聯邦許可的非銀行發行人(由 OCC 批准)
- 州級合規機構許可的穩定幣發行人(資產未超過 100 億美元者可採州監管)
所有其他未獲許可者,不得再對美國用戶發行或銷售支付穩定幣(三年緩衝期後生效)。
這裡可以看到,除了傳統金融機構,大型業者可以向 OCC 申請,中型以下業者可以向州級政府申請。
《GENIUS Act》儲備要求:1:1 全額現金儲備,不可以再質押
發行人必須持有與發行數量等值的儲備資產,包括:
- 美國現金與聯準會帳戶存款
- 活期存款(FDIC 保險)
- 93 天以內的短期美國國債
- 政府貨幣市場基金
- 符合條件的回購協議或 tokenized 國債資產
且禁止將儲備再質押、再抵押(Rehypothecation),除非用於特定流動性需求或經核准用途。
《GENIUS Act》報告與合規義務:公開透明、接受審計
每位合規發行人需履行下列義務:
- 每月公開儲備構成與穩定幣發行量
- 接受註冊會計師查核
- CEO 與 CFO 必須簽署真實性認證
- 年度財報與關係人交易必須依 GAAP 製作與公開(若發行規模超過 500 億美元)
- 遵守《銀行保密法》(BSA)與反洗錢規定
《GENIUS Act》積極納管但保留例外
法案中特別豁免了以下情況,不受本法約束:
- 個人間自行轉帳數位資產(P2P)
- 同一人於境內外帳戶間轉移穩定幣
- 自我託管的錢包操作(hardware / software wallet)
這些例外保留了個人自由與去中心化應用的空間。
《GENIUS Act》州與聯邦雙軌並行:州級監管者可自行建立制度
資產總額未超過 100 億美元的州合規發行人可選擇繼續接受州監管,但其監理制度需獲得聯邦「穩定幣審查委員會」認可。未來若超過 100 億門檻,則需遷入聯邦制度或停止增發。
《GENIUS Act》保障支付穩定性,切割 DeFi 與支付應用
本法案核心目標是為日常支付、零售金融與企業用途創建「合規穩定幣基礎設施」,與去中心化協議或演算法模型區隔。它不打算取締所有穩定幣,而是設計一套「安全可贖回的支付穩定幣」標準,防範像 Terra/UST 崩盤的系統性風險。
DAI、FRAX 不在納管範圍內,但交易所上架政策將是觀察重點
雖然去中心化穩定幣如 DAI 並不屬於本法定義範圍,因此不受其限制,但若未來美國交易所、支付業者僅接受「合規 payment stablecoin」上架或整合,仍可能對此類資產造成間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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