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美國證交會 委員,有著外號「加密媽媽」的 Hester Peirce 於 5/19 的 SEC Speaks 年會上明確指出,穩定幣、迷因幣與 NFT 等多數加密資產本質上不是證券。Peirce 更提出安全港制度 來提供新創加密專案一段合規期,讓業者能有喘息空間來開發產品功能與去中心化,不用一開始就被作為違法發行證券。
新任 SEC 主席 Atkins 大力支持,加密小組積極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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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 4 場圓桌會議,第 5 場已安排在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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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超過 100 份來自業界的書面意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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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產業代表與學者進行逾百場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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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續發布涵蓋挖礦與數位資產託管的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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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過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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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國會起草法案,並配合白宮加密政策方向
大多數加密資產不是證券,穩定幣、迷因幣與 NFT 也涵括在內
Peirce 清楚表示:
「市場上大多數的加密資產,其實不構成證券。」
她也細分說明哪些幣屬於「非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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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幣 :主要是作為支付工具,不涉及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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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因幣 :價值由文化與社群共識所組成,不是靠某家公司經營賺錢,不具經濟上的依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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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創作者可透過智能合約收取轉售版稅,但買家不享有創作者的收益分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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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型代幣 :只作為使用協議或應用的工具,不仰賴第三方獲利
「安全港」協助業者安全過渡,不再一上鏈就違法
Peirce 也提醒,假設某個加密專案:
在協議還沒上線並去中心化時就先預售代幣,而且還對外承諾未來功能與發展,那這筆交易很可能構成「投資契約」,恐觸犯證券法。
針對上述問題,她提出安全港機制 給業者安全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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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加密專案一段緩衝期:例如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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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衝期內只要符合資訊揭露義務:如計畫進度、團隊結構、資金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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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暫時豁免證券法中繁瑣的註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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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業者有緩衝期能讓功能上線與去中心化,免被立刻追罰
- 即便早期發行涉及投資契約,只要代幣上線並在交易市場自由流通,後續轉手就不再適用證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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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 會陸續頒布 NFT、Staking 與空投的明確指引
Peirce 強調,接下來會陸續加密資產及收益機制提供明確指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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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者 NFT 收益是否構成證券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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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投是否為募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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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 的參與是否牽涉到 Howey Test,也就是投資人是否期待靠別人的努力來賺錢?
代幣化證券與非證券共存,市場需要清楚規則維持秩序
Peirce 指出,未來像股票、債券等傳統資產即使以代幣化形式上鏈,依然屬於證券,仍須接受監管。
但市場同時也存在大量非證券型的加密資產,像是:
- 功能型代幣
- 穩定幣
- 社群代幣
這兩種類型勢必將在同一市場共存,SEC 應該為這種「雙軌體系」建立明確、可預期的指引,而不是一體適用、全面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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