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虚拟币投资团伙非吸1000多万,多人获刑

儋州一犯罪团伙以投资虚拟货币可获高额回报为幌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000余万元。

近日,海南省儋州市一起涉案金额逾千万元的虚拟货币投资诈骗案尘埃落定。一犯罪团伙精心编织“高额返利”陷阱,假借“合约炒币”之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终被儋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海南一虚拟币投资团伙非吸1000多万,多人获刑

2023年,该团伙为牟取暴利,策划了所谓“合约炒币”投资骗局。为扩大影响并掩人耳目,他们不仅在网上建立社群,还在线下注册公司,大肆宣传其业务。他们向投资者作出极具诱惑力的承诺:只需将资金交由他们操作虚拟货币交易,即可获得“投资金额3%的日返利”。短短数月内,32名受害人被此承诺吸引,投入资金高达人民币1000余万元。然而,该团伙将非法吸收的资金投入虚拟币市场后,因币价持续暴跌,资金迅速缩水,最终无力维持高额返利骗局,导致资金链彻底断裂“爆雷”。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三名被告人行为已严重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他们利用虚拟货币投资为幌子,非法吸收巨额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据该条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儋州市法院依法审理后,支持检方指控并作出前述判决。

检察官着重警示:

  • 认清本质: 虚拟货币非我国法定货币,不具备法定地位,禁止在市场上流通。

  • 定性明确: 所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均属非法金融活动范畴。

  • 风险极高: 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极易遭遇币值归零、平台崩盘或卷款跑路等巨大经济风险。

BlockWeeks特别提醒公众: 近年来,利用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新概念包装的非法集资陷阱层出不穷。此类骗局常以“高收益、稳回报”为诱饵,实则暗藏巨大风险。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认清“日息3%”等远超合理水平的回报承诺即为危险信号。投资理财应选择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牢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摒弃侥幸心理,牢牢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法律政策背景补充: 我国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2021年,央行等十部委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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