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马尾法院审结虚拟币交易纠纷案,投资者自担损失

BlockWeeks 5月27日消息,近日,福州马尾法院审核一起虚拟币交易交易纠纷,引发热议。2024年4月,隋某通过支付宝向叶某支付1.8万元购买虚拟货币,双方约定以7.6元/份的价格成交2368.42份。后因交易纠纷,隋某诉至福州马尾法院,要求叶某返还款项。法院经审理认定,虚拟货币在我国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相关交易扰乱金融秩序、违反公序良俗,依据《民法典》第八条及第一百五十三条,判决驳回隋某诉讼请求。法官指出,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并提醒公众选择合法投资渠道。该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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