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税局推动修法:可直接没收自托管钱包加密货币

韩国国税局研究人员提议修改《刑事诉讼法》,以赋予执法机构扣押自托管钱包中加密货币的权力。此前最高法院虽裁定比特币为可没收财产,但现行法律在执行自托管资产时存在漏洞。该提案旨在解决私钥控制带来的取证难题。

韩国国税局(NTS)调查团队负责人张熙元(Jang Heuiwon)等四名研究人员在《韩国犯罪学评论》上发表论文,主张修改《刑事诉讼法》,使检方能够有效扣押嫌疑人自托管钱包中的加密货币。现行法律存在重大漏洞:即使搜查令已执行,嫌疑人仍可通过记忆或复制的私钥转移资金。

论文题为《自托管虚拟资产扣押执行的局限与立法建议》,指出当前《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虽允许执法机关打开锁具并采取“必要措施”执行搜查扣押,但该规定不适用于加密货币——资产从一个地址转移后,控制权即发生变更。此外,判决前的财产保全措施要求第三方(如银行)配合,而自托管钱包不存在这类中介。

此前,韩国大法院于2025年12月裁定交易所持有的比特币可被扣押,认定比特币具有独立管理性、可转移性和经济价值,但未明确如何扣押由嫌疑人独自控制的资产。该案涉及55.6枚比特币(当时价值约410万美元)。

研究人员建议,搜查令必须明确资产类型、数量、来源地址、目标地址、转移方式及后续存储方案。扣押后的数字资产不应存入仅由调查机关控制的地址,而应由法院、调查机关和被扣押人共同管理的共享地址持有。若资产有被处置风险,可先转移至法院指定的临时地址。

大法院还单独发布了《民事执行规则》修正案,涉及法院冻结、转移及清算数字资产以偿还债务的流程。但这些规则依赖交易所配合,自托管钱包情形更为复杂。

韩国执法机构在扣押加密货币方面曾多次失误:2025年1月,光州地方检察厅约320枚比特币(当时价值约4800万美元)被盗;同年2月,江南警察署2021年扣押的22枚比特币(约150万美元)丢失。两起事件均与USB钱包和私钥处理不当有关。此外,国税局2月在税务执法新闻稿中意外暴露钱包恢复短语,导致约480万美元加密资产被非法转移。

为此,韩国警察厅已聘请加密货币交易所Dunamu作为专业托管机构,负责存储五年间扣押的约545亿韩元加密资产。国税局则于5月启动开发耗资约220万美元的AI系统,整合交易所交易记录与区块链数据,用于监测洗钱和海外逃税等可疑活动,支持非托管钱包,并接入Upbit、Bithumb等主流交易所,预计2026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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