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虛擬資產服務法》於 2026 年 6 月 30 日三讀通過、7 月 22 日公布,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正式迎來專法時代。
但法律完成只是第一步,接下來真正的問題是:台灣究竟要如何發展虛擬資產與穩定幣?誰負責做最後決策?又該如何判斷這部專法到底有沒有成功?
曾任行政院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主任委員,現任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的陳冲,在 XREX 集團 Podcast《Web3 大西進》第 100 集中,從監管、穩定幣、貨幣主權到金融創新談論台灣下一步。
陳冲認為,專法上路後最重要的觀察指標並不是發出多少張牌照,而是四個字:「高層關注」。
尤其穩定幣同時牽涉支付、外匯、貨幣使用與金融穩定,他認為政府應該從「國家戰略」高度思考,而非只將其視為另一項等待監管的金融商品。
但陳冲指出,金融業本來就是高度監管產業,如果主管機關只處理「不能發生什麼」,卻沒有進一步管理正常業務的制度、規格及發展方向,長期同樣不利產業。
依照監管架構,VASP 按業務可區分為交換商、交易平台商、移轉商、保管商、承銷商、借貸商及其他虛擬資產服務商等七類,並導入許可制度,同時納入內部控制與稽核、資訊安全、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查及客戶資產保護等要求。
新的監管工作需要更多人力、預算與跨機關協調,而這些資源並非單靠金管會本身就能決定。
陳冲以消費者保護制度為例。消保問題橫跨不同部會,如果每個主管機關都各自處理,很容易演變成「人人都管,卻沒有人真正統籌」,因此行政院才設立由副院長主持的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及負責跨部會與地方政府協調的消費者保護處。
從交易、支付、稅務、反洗錢到金融穩定與消費者保護,早已超出單一金融主管機關的業務範圍。
因此,陳冲所說的「高層關注」,並不只是政治人物公開表態支持 Web3,而是更實際的問題:子法能不能如期完成、審查人力夠不夠,以及不同部會發生權責衝突時,有沒有人能做最後決策。
《虛擬資產服務法》第二條明定金管會為主管機關,但第三十四條同時規定,在台灣發行穩定幣必須向金管會申請許可,而金管會做成許可前,必須「會商中央銀行同意」。
這並非一般跨部會徵詢意見。如果央行不同意,金管會就無法完成發行許可,實際上形成兩個具有決定權的監管中心。
陳冲因此引用俗諺形容:「三個和尚沒水喝,其實兩個和尚就沒水喝了。」
穩定幣一旦被廣泛應用於支付、換匯及跨境資金移轉,就可能影響銀行存款、外匯市場與金融穩定,其兌換、保管、移轉甚至借貸功能,也開始與銀行既有的匯兌、外幣買賣與放款業務重疊。
真正需要解決的不是「央行該不該管」,而是當金管會與央行都擁有實質權限後,誰負責最後協調,以及企業能否得到一套清楚且可預測的審查流程。
陳冲認為,在討論主管機關以前,還有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台灣究竟想讓穩定幣做什麼?
《虛擬資產服務法》將穩定幣定義為「表彰與單一或多個法定貨幣之價值連結,以維持其價值穩定之虛擬資產」,核心在於與法幣保持價值連結。
2025 年 7 月,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天才法案》(GENIUS Act),直接以「Payment Stablecoin」作為核心法律分類,也就是將穩定幣定位為設計用於支付或結算的數位資產,並要求合格發行人以至少 1:1 的合格準備資產支持流通中的穩定幣。
只有確定穩定幣究竟要解決支付、跨境匯款、交易結算,還是其他金融需求,才能進一步回答應該監管哪些風險、誰負責監管,以及銀行、FinTech 與科技公司各自可以扮演什麼角色。
陳冲更進一步把問題拉到國家戰略層次。創投機構 NFX 普通合夥人 Morgan Beller 曾在〈Stablecoins Are Defense Tech〉一文提出「穩定幣就是國防科技」的概念。
這裡的國防科技並非指穩定幣是一項軍事技術,而是強調貨幣數位化牽涉國家的金融實力、國際影響力與貨幣主權。
這個觀點也讓陳冲相當有感:「政府任何事情,都要從戰略高度去看。」
BIS 2026 年 5 月研究指出,依市值計算,目前約 98% 穩定幣以美元計價。這意味著穩定幣短期內未必顛覆美元,反而可能進一步將美元帶入原本不使用美元的數位經濟活動。
對其他經濟體而言,風險則是「Digital Dollarisation(數位美元化)」。
當民眾開始以美元穩定幣儲蓄、支付與交易,貨幣替代的速度可能遠快於過去的實體美元化,進一步壓縮本國貨幣的使用空間。
因此,美國建立穩定幣制度不只是 Crypto Policy,也可以被理解為美元數位化戰略的一部分。
XREX 共同創辦人暨集團執行長黃耀文(Wayne Huang)則從產業角度補充:數位金融市場使用哪一種貨幣計價,本身就是貨幣主權的一部分。
他回顧,比特幣早期在亞洲快速發展時,中國曾是全球重要交易市場,大量交易以人民幣計價;後續隨著中國監管政策改變,全球加密資產市場逐漸轉向美元。
另一方面,日本、韓國建立本國虛擬資產監管制度後,日圓與韓元仍能在當地加密市場占據重要位置。
換言之,監管不只是限制市場。如果交易能夠合法留在本國,本國貨幣才有機會一起進入新的金融市場。
而這個問題在 RWA(Real World Assets)逐漸代幣化後可能更加重要。
例如未來台積電股票可以 24 小時在鏈上交易,如果它不以新台幣計價,也不透過新台幣或新台幣穩定幣完成交易與結算,那麼台灣最重要的金融資產即使完成「上鏈」,其背後使用的貨幣基礎設施卻可能屬於其他國家。
他認為至少有三股力量可以參與:銀行、金融科技業者,以及科技產業。
台灣半導體與電子產業深入全球供應鏈,本身就存在大量跨境支付、供應商付款、資金調度及供應鏈金融需求。
這些真實商業活動,都可能成為穩定幣與 Tokenized Deposit 等新型數位貨幣工具的實際使用場景。
陳冲也特別提到,目前 OpenUSD 等大型項目中並沒有看到台灣機構與企業明顯參與,讓他感到憂心。
當美元穩定幣、銀行、支付公司及全球科技企業開始建立下一代數位金融基礎設施時,台灣希望自己處在這套網路的哪一個位置?
對於「創新」本身,陳冲則回顧自己 20 多年前擔任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時推動 ETF 的經驗。
問題並不是市場需要被教育出一批「想買 ETF 的人」,而是原本就存在一群不希望主動選股、只想取得整體市場報酬的投資人,只是市場還沒有提供適合他們的產品。
後來台灣推出第一檔 ETF,最終發展成今日投資人熟悉的 0050。
陳冲因此認為,真正的金融創新並非憑空製造需求,而是先發現社會已經存在、卻還沒有被滿足的需求,再用新的產品解決問題。
相同邏輯也可以套用到穩定幣。如果台灣企業確實存在跨境支付、結算、供應鏈金融或鏈上資產交易需求,政策真正需要回答的就不是「要不要發展 Crypto」,而是現有金融工具能不能有效滿足這些需求。
他將 FinTech 拆成兩個部分:「一個管安全,一個管創意。」
金融機構的優勢是法遵、風險管理、資產保管與金融基礎設施;科技業者的強項則是技術、產品設計與快速探索新的使用情境。
如果政府先把監管權責、穩定幣用途及市場規則定義清楚,兩者並不需要互相排斥,反而可以在同一個合規框架下合作。
如果制度只有法律條文,後續卻缺乏足夠人力、預算與跨部會協調,創新就很難真正落地;反之,規則清楚、審查節奏可以預測,業者投入的合規成本才有機會轉化成市場信任與國際競爭力。
加密貨幣投資具有高度風險,其價格可能波動劇烈,您可能損失全部本金。請謹慎評估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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